2011年,台湾陈水扁案件的审理成为岛内外的关注焦点。尽管已经耗时两年有余,“二次金改案”还将继续上演“政治口水战”与“司法攻防战”。而近期,陈水扁为岳母奔丧,更是牵动各方神经
去年年底,台湾“最高检察署”表示,经“检察总长”黄世铭召集特侦组全体检察官深入讨论后认为,去年10月台“高等法院”对陈水扁所涉“二次金改案”的审判结果因查无具体违背法令情形,且碍于“速审法”,全案不上诉。不过,由于扁家并不会轻易认罪,他们还可能提出上诉。台湾选举在即,有可能对大选产生影响。近期,陈水扁为岳母奔丧,更是牵动各方神经,足见其虽入狱,但仍具有相当影响力。
“二次金改”与“二次金改弊案”
2001年至2003年之间,陈水扁当局为改善台湾金融机构体制及重建金融体系,特别是解决岛内各金融业的逾放比过高(即“呆账”)的问题,推动了第一次金融改革,又称“二五八金融改革方案”,即在两年内将金融机构坏帐比率降到5%以下,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到8%以上。一次金改虽花费近1.4兆元(新台币,下同),暂解燃眉之急,但整体而言,此次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甚至连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都未建立。因此,2004年10月,陈水扁宣布要推动“二次金改”,而且要限时完成。“二次金改”有四大目标,分别是:1.在2005年前促成在台湾内部新成立3家金融机构,其市场占有率必须达到10%以上;2.官股金融机构数目减半,从12家降到6家;3.在2005年年底前,台湾14家金控公司要减半;4.至少要有一家金控公司到外国挂牌上市,或是由外资来经营。
事实上,“二次金改”从一开始便是个问题重重的决策。首先,金融机构整改过程本身便容易出现以下问题:1.员工反弹;2.董监事争权战;3.股价异常波动;4.黑幕交易。其次,金改后果也可能产生不少弊端:1.金融机构财团化与家族化,难获社会大众的信赖;2,金融机构民营化虽有必要,但如果公股处理仅靠政府行为,势将违背市场机制;3,企业内部沟通不足,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徒添疑虑。再次,改革背后有政治阴谋。陈水扁启动金改的政治原因就是为了拉拢财团,操弄选举。通过二次金改,陈水扁不仅可借此拢络民间金融机构,让过去属于国民党的金脉转到民进党,更可通过官股董事进入合并的官股金控,一方面掌控国民党的资金流向,作为选战的攻击目标,另一方面避免民进党资金流向的情资外流。
正是存在这些隐患,“二次金改”果然出现了不少问题。在陈水扁执政后期,便有国民党民意代表与社会舆论一再质疑其中有弊,即使缺乏确凿证据,但因陈水扁的一贯作风,不少民众对此深信不疑。民进党也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在2008年“立委”与“总统”两场大选中都以惨败告终,民进党掉入空前低谷。
扁家与司法部门之间大斗法
2008年8月中旬,岛内早已政党轮替,陈水扁头上的司法保护伞也不复存在。因此,随着扁家海外洗钱案侦办的不断深入,“二次金改”中的弊案也不断爆出,其中包括:中信金入主开发金、台新金入主彰银(尚未完成合并)、元大并购复华金、中信金入主兆丰金等。“二次金改”中,官商勾结的证据已越来越清晰。
2009年12月,台检方特侦组经过近一年的侦办,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金控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6亿多元起诉扁夫妇贪污;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扁家子女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夫妇,被检察官认为协助扁家隐匿贪污所得,依洗钱罪起诉。但由于绿营势力的干扰以及陈水扁司法“暗桩”发挥作用,台北地方法院在2010年11月一审宣判中声称,金控合并并非法律列举的台当局领导人职权,金控业者付给扁家的6亿多元,与台当局领导人职务行为没有对价关系,判扁夫妇及所有被告无罪。此结果一公布,举台哗然,台检方也当即宣布将提起上诉。
此后,除台湾朝野间激烈的“政治口水战”外,陈水扁与司法部门也持续上演了精彩纷呈的“司法攻防战”。陈水扁一直坚称自己不知情,吴淑珍则常称病拒绝配合,其子女则一口咬定只是奉母命提供户头,其他一概不知。为证明自己清白,陈水扁甚至还故做无奈地称,他和吴淑珍不能像一般夫妻正常互动,甚至常在书房睡觉,早上起床上班,吴不是没醒就是已在上厕所,无法互动,因此,吴淑珍根本没有告诉接受巨款的事,这个案子是让他“哑巴吃黄连”,希望法庭能听到他的声音。而黄睿靓则大喊媳妇难当。
尽管陈水扁百般抵赖,但2011年10月13日的二审宣判还是出现了逆转。合议庭认定,陈水扁在“二次金改”过程中,用“总统”实质影响力介入金控并购的事实存在。遭起诉21名被告中,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从一审无罪改判有罪,陈水扁被判18年徒刑,吴淑珍11年徒刑,共科罚金3亿元;陈致中被判1年徒刑,黄睿靓被判6个月。部分企业负责人被控助扁洗钱,高院认定主观上无洗钱犯意,维持原审无罪判决。
扁家必须为贪腐付出代价
虽然检方已决定不再上诉,但从扁家一贯作风来看,他们仍将提起上诉,因此,该案目前还不能说已经结束。不过,正如岛内舆论所言,陈水扁基本没有翻盘的可能,并且“多行不义必自毙”,陈水扁也将为往日的贪腐行为付出代价。
一是陈水扁的弊案再难翻盘,但在政坛的影响力仍不可低估。陈水扁夫妇所涉弊案(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二次金改)虽历时3年多来,过程曲折离奇,但最终都被判有罪,且刑期不短,这是他罪有应得。今后,他也不会再奢望有法院还会宣判他无罪,今后即使有人敢“特赦”他,也与他有罪的前提分不开。不过,陈水扁在台湾政坛的影响力并未因此结束。首先,他手中还有很多资金,在台湾的“烧钱选举”中,他仍可发挥重要作用。去年“五都”选举时所拼凑的“一边一国连线”很大程度上就是想得到陈水扁的金钱支持。其次,他手中还有民进党政治人物的黑材料,如果谁让他不高兴,他随时都会爆料。前段时间,陈水扁赶搭维基解密风潮,大爆民进党高层的料,便是一例证。再次,他的儿子陈致中还在进行政治活动。日前,陈致中虽被判有罪而失去高雄市议员资格,但最近又以“代父出征”、“替父喊冤”的方式,积极备战“立委”选举,且获得不少绿营支持。因此,今后扁家仍将在岛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是民进党蔡英文在今年初举办的“立委”与“总统”选举将受到陈水扁案件的影响。随着“二次金改案”二审结果的宣判,陈水扁及长期以“司法人权”声援陈水扁的民进党,“知法犯法”、“懂法玩法”的嘴脸再次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随着选举日趋白热化,民进党的对手们(不只是国民党)势必会质问民进党蔡英文对扁案的态度,到时,他们到底是采取“切割”的手法,还是继续“挺扁”?如果“切割”,必将得罪陈水扁的死忠支持者;如果“挺扁”,则会吓跑中间选民。
因此,陈水扁的案件虽暂告一段落,但仍将发挥“余热”,影响如火如荼中的“大选走向”。
(党朝圣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