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抓妻通奸并签约和解 证物丢弃妻拒履约
2012年01月11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男子发现妻子有外遇,事后抓到妻子和外遇通奸证据。妻子担心丈夫提告,签下和解书答应赔偿8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遮羞费”。丈夫选择相信妻子,事后将这些“证物”丢弃,妻子知悉后拒绝履行合约,丈夫一气之下提告法院,却因证物遗失而无法告成;妻子还和情夫反告丈夫妨害秘密罪也告不成,夫妻之情因而决裂。
据报道,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从事保安工作,因为和陈姓妻子感情不睦时常发生口角争执。朱男发现妻子和同事周姓男子搞外遇,观察妻子有阵子行踪诡异,怀疑妻子让他“戴绿帽”,因此暗中请人跟踪。
去年3月,朱男抓到妻子和外遇通奸证据,陈女担心丈夫提告,同意签下赔偿80万元和解书给丈夫,但前提是不准提告,朱男允诺。
朱男事后将这些证物丢弃,陈女得知后竟然拒绝履行合约,丈夫因此对她和周男提告妨害家庭罪,陈女知悉后,竟和情夫周男连手反控朱男妨害秘密罪。
检方审理后,认为朱男尽管握有陈女签下的和解书和警方抓奸纪录,但因卫生纸和情趣用品已遗失,无法证明两人通奸事实,判处陈女和周男不起诉;妨害秘密罪部分,检方认为当时朱男抓奸有警方陪同,旅馆业者也配合搜证,完全符合程序,朱男也获不起诉,两人也因此感情决裂。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