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民进党籍已婚"立委"偷欢遭诉 女子获刑半年
2012年01月21日 0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周姓女子被控与前“立委”李显荣上汽车旅馆偷欢,遭李显荣的妻子控告妨害家庭,法院审理时周姓女子否认犯罪,辩称是到旅馆上厕所;新北市板桥地院21日依妨害家庭罪,判她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据法院判决指出,李显荣于2010年间疑与周姓女子过从甚密,遭周姓女子丈夫委托征信业者跟监,同年5月2日下午5时许查到李显荣与周姓女子在新北市三重区一间汽车旅馆内共处一室,并扣得两人用过的卫生纸,控告两人妨害家庭;事后和解撤告。
不过,李显荣妻子被传唤作证获悉此事后,愤而提告,在检方侦查期间又对李撤告,周姓女子则遭依通奸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周姓女子辩称事发当天,李显荣开车找她谈公事,回家途中她突然肚子不舒服,李显荣才载她到汽车旅馆上厕所;李显荣出庭时也异口同声表示,两人在旅馆轮流上厕所,卫生纸会有两人DNA,是他“节省”,才重复使用周姓女子擦过手的卫生纸。
法官认为,卫生纸上经鉴定混有两人的DNA,应为两人体液接触后遗留的迹证,且两人供称使用同一张卫生纸的情节,与常情不符;法官并查出,周姓女子事发后多次传送“爱你的心没变过”、“亲爱的,晚安喔,爱你”等短信给李,亲密程度显然超越一般朋友关系,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判处周姓女子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编辑: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