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措施发展乡村游 拟两岸乡村景点对口合作
中新社福州2月14日电 (记者 罗钦文)为加快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福建现已提出“深化闽台合作”、“优化发展布局”等十条措施,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建设海西幸福乡村。
福建省旅游局14日透露,“深化闽台合作”的内容包括组团赴台湾专题考察,开阔视野;组织闽台10个乡镇、10个名村、10个知名景点,建立“1+1”的对口友好合作关系;共同编制10条跨越海峡的精品旅游线路,共同举办最美海峡如闽台十大最美乡镇、最美乡村、最美海岛、最打动人心的乡村礼物等系列评选活动。
在“持续打造精品”方面,福建继续将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作为六大旅游工程之一,规划每年投入专项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加大扶持力度;广泛推广上杭五龙村、新罗洋畲村、漳平永福镇、宁德上金贝村等地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新农村建设、民俗风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有机融合。
在“培育特色产品”方面,福建鼓励各地突出地域和文化特色,大力开发休闲度假型、综合体验型、文化主题型、民俗风情型等新型产品,培育乡村主题公园、乡村花园、乡村民宿、教育农园等新型业态,发展风情小镇、世遗人家、土楼人家、丹霞人家、畲族人家等特色产品。
为“优化发展布局”,福建将及时编制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对100家乡村旅游点规划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逐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镇一景”、“一村一品”的格局,构建闽西北生态休闲、闽东南海上田园、妈祖宗教文化、客家民俗风情、畲族文化体验、闽南特色文化“六大乡村旅游长廊”。
此外,福建发展乡村游的措施还包括明确发展目标、形成发展合力、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智力扶持、加大市场营销、夯实发展基础等。据福建省旅游局介绍,福建将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点、旅游名镇名村等创建,今年力求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50个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