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鼎章任台“最高法院院长” 强调与下级法官沟通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原台湾“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今天(16日)把印信交给新任“院长”杨鼎章后表示,希望杨鼎章以“最高审判机关”的高度为念,坚持保密分案。杨鼎章说,会与下级审法官进行沟通。
杨仁寿今天以“学长”的身份,呼吁杨鼎章以“最高审判机关”的高度为念,了解“做官只是一时的,追求理想才是永恒的”。
杨仁寿说,“司法院长”赖浩敏日前推荐杨鼎章为“最高法院院长”时,他认为杨曾做过分案事务,对保密分案一定会有所坚持,但是杨被马英九约见后对新闻记者的谈话,让他失望透顶,呼吁杨鼎章“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杨鼎章回应指出,接下“最高法院院长”让他深感责任重大,但他从未求过官,也从未向长官要求调至何处,所做所为都可接受公评。
杨鼎章提出4点说明,第一,裁判应与社会公义契合,因为法律是因应社会需要制定,法院也是依社会需要设置,因此法官裁判时,要以社会公义做最重要的讨论,而非仅就法律条文解释跟逻辑推演判刑,但若法官于审理时发现旧判例有不合时宜之处,应勇于提出、检讨,才能与时俱进。
第二,杨鼎章指出,要坚持法律审与事实审的界限。
第三,落实民、刑庭会议的功能。为避免相同事实的当事人受到不同待遇,法官若对“最高法院”目前已有相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不同意见,不应径行裁判,应在民刑庭会议中提出,由各法官讨论,才能增加判决的一致性及可预知性。
第四,分案方式的问题。虽然保密分案隔绝关说、施压的功能,但也引起外界质疑逃避监督的弊病,若放任这样的质疑发酵,让人民失去信任,如此一来则得不偿失。
杨鼎章说,会主动邀事实审、关心保密分案议题的法官与他讨论。另外,也让事实审的法官了解“最高法院”的业务运作流程绝对没有“黑箱”。他认为会有误会是因为沟通不良,所以应敞开大门与事实审法官沟通,不应独自关在“最高法院”的大厦里,他要与大家一起为司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