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遭丈夫以离婚相逼要娶“小三” 法院驳回
2012年03月01日 1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南市一名男子因为妻子生下女儿之后造成血崩,经手术后摘除子宫无法再生育,他逼迫妻子让他取“小三”入门,否则扬言离婚。妻子不准,男子一状告上法院诉请离婚。法官审理后认为住家因靠近溪边易有灰尘,且无顶撞长辈的证据,驳回离婚请求。
据报道,指控人林姓男子,控诉妻子柯姓女子婚后,常躲在房间看电视和上网,并不时回娘家和外出找朋友,家事都不做。林男声称曾要求妻子找工作,但都被妻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甚至还会常顶撞家中长辈。
但柯女否认林男指控,她表示当初生女儿时,因为大量出血导致子宫被摘除,尽管生理上常会不舒服,但是对于丈夫的要求,也都完全配合。不料丈夫竟要求要取小老婆,如果不从就逼迫离婚。
柯女还指控丈夫这半年来都不给生活费,要女儿每天向祖父拿100元(新台币,下同)当作生活费。丈夫对于她不做家事的指控更是大声喊冤,由于家中住在溪边,即便打扫也容易有灰尘出现,丈夫提供的照片都是容易聚集灰尘的地方。台南高分院法官审理后认为,两人仅是沟通不良,尚未达到不堪同居地步,因此驳回林男离婚请求。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