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募兵配套 拟放宽军职转公职考试资格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防务部门22日将向台湾立法机构防务委员会说明台军推动募兵制的配套措施,未来当兵退伍享有退抚福利者,将分为“荣民”与“一般退除役官兵”2类,只要服役4年以上,依服役时间长短,就能享有两类不同等级的就医、就学、就养等福利。
台当局“退辅会”也承诺,将积极协调考选及任用主管机关,为服役4年以上退除役官兵,放宽参加“退除役军人转任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的应考资格,及台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的分发及转调机关限制等。
“退辅会”配合防务部门,22日上午将在台湾“立法院”进行募兵制配套措施首度正式报告。“退辅会主委”曾金陵日前也曾透露将争取职业军人转任公务体系的构想。
“退辅会”表示,经过委托私立中原大学办理配合防务全募兵制有关退辅制度之调整研究案,并在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陆续召开11次项目会议,甚至邀请美国退伍军人协会蓝诺介博士、台湾退伍军人组织、荣民代表及学者专家共同研议,确认应以服役满4年为服务起始年限,采“分类分级”方式执行,完善照顾退除役官兵。
“退辅会”表示,在维持现有取得“荣民”身份之条件及维护“荣民”既有权益为前提下,“退辅会”将服役4年以上未达10年的志愿役退除役官兵纳为新增服务对象,并依其贡献度及服役年资等条件,提供“分类分级”辅导与照顾措施,置重点在退除役官兵的就学、就业及服务照顾,兼顾就医、就养的辅导措施。
“退辅会”表示,规划方案中将依贡献度及服役年资等规划区分2类:第一类为“荣民”,包含志愿服役10年以上、因战(公)致病、伤、身心障碍及曾参加关系安全的重要战役之人员,以荣民的实际需要予以辅导。第二类则为“一般退除役官兵”,指志愿服役4年以上,未达10年者。至于有关分级方式及其辅导,经研议及报请“行政院”核定后,据以办理。
“退辅会”特别强调,在辅导退伍官兵转任公职方面,“退辅会”将积极协调考选及任用主管机关,争取放宽服役4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参加“退除役军人转任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的应考资格,及台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的分发及转调机关限制等,以建立分发任用与转调管道,使退除役官兵人力资源得以顺利转换及扩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