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多县市阻设性专区 性工作者团体称当局缺乏勇气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内政部门为解决“罚娼不罚嫖”争议,授权台湾各县市成立“性工作专区”,但县市长不点头,陷入“娼嫖皆罚”窘境。云林县东势乡代会提案将当地私娼寮划为性专区,也被县府驳回。
台湾中正大学的民调显示,近50%民众赞成性交易除罪化,却也有高达60%居民不希望将性专区设在住处附近。
“性专区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饼。”犯罪学者郑瑞隆认为,因为“邻避效应”及“虚伪道德”,性专区不可能设置,台当局没勇气面对社会问题;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执行长钟君竺也质疑,性交易没除罪化,阶级歧视依旧存在。
台警政部门内部资料显示,娼嫖皆罚与除罪化原意背道而驰,“顺了姑意就逆了嫂意”,因此对娼嫖采取“不主动、不绩效评比、遇案再处理”的态度,立场很尴尬。基层员警更铁口直断,“设性专区?办不到!”
就现状来说,台中、台南、桃园、宜兰等十家合法娼妓馆,在警方采取“自然淘汰”及地目不符等情况下,不可能成为性专区。藏身各角落的传统私娼寮也不宜就地合法,台湾性交易不但无法除罪化,恐怕会变得完全禁止。
性专区不设,等同娼嫖入罪,会有什么后果?学者郑瑞隆认为性工作者遭剥削、性病传染、执法风纪、未成年嫖妓与雏妓等问题依旧存在,建议修正为“一楼多凤”,就是开放3至5人的小型性交易工作室,务实纳入管理。
云林县东势乡长陈志扬坦言,站在道德面“没办法赞成让家乡变成性专区”,但也说“不设性专区,私娼还是流窜各地,问题更大”。他批评台当局“应作为而不为”,呼吁既然无法防堵,就要设法辅导管理。
台内政部门虽已邀集各县市开会研议,倾向以“相对集中”方式设置性专区;但各县市首长几乎全表态,不设性专区。结果是:法律修了、会议频频开,相关单位各有一把号,个个吹不同的调,台当局决策荒谬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