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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合会第3次例会拟4月中下旬在台湾举行

2012年04月11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1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应询表示,根据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关“两岸经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的规定,经合会第3次例会拟于4月中下旬在台湾召开。

  范丽青表示,为了推动实现ECFA后续各项目标,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工作小组一直保持密切的沟通,并且已经分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第3次例会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现场记者还就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两岸金融合作等进行了提问。

  范丽青表示,“推动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是ECFA关于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将为两岸企业的交流合作、共同发展起到牵线搭桥和提供便利的作用。两岸经合会已就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目前,大陆相关管理办法的行政审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届时,台湾的经贸社团可以依据这个管理办法来向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

  她说,大陆方面积极支持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希望双方尽早沟通,尽早取得成果。对于厦门获批准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会在两岸金融合作中扮演的角色,她表示,支持厦门在两岸交流中“先行先试”。范丽青指出,相信这些做法有利于促进两岸经贸和金融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对于两岸证券和保险业的监理平台,范丽青指出,关于两岸金融合作,两岸有关方面一直在进行密切的沟通,时机成熟了、沟通完成了,就会启动和进行。

  范丽青还表示,两会领导人第八次会谈应在今年上半年举行,具体时间、地点都有待两会协商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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