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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九项举措支持台资企业在沪健康发展

2012年04月17日 14:1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随着上海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进程,台商投资企业在上海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有关方针,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上海市工商局立足本职,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推动沪台经济合作交流,近年来上海市工商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如放宽出资期限、允许债权转股权登记、允许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等,这些政策对台资企业均可适用。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了解到,随着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十八条政策”),上海市工商局也及时制定了相配套的九项具体细化的实施意见。具体是:

  1.积极服务台资金融机构在上海集聚发展。ECFA的签署,为繁荣两地经济往来起到了重要的方向标作用。2010年12月,台湾第一商业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台湾土地银行成为ECFA签署后,在大陆首批设立分行的台湾银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沪台两地经济合作,工商部门承诺,将采取事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跟踪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台资金融机构在沪注册登记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为台资大型金融机构设立上海总部和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同时,工商部门将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村镇银行等新型台资金融机构发展。支持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行业发展。积极研究支持台资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市场准入和规范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2.促进台资航运相关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台湾与大陆一水相隔,港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两地经贸往来的日益紧密。为此,工商部门承诺,将积极推动邮轮供应服务、邮轮港口配套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港口散货交易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事法律咨询、航运信息咨询等与航运密切相关的新兴行业加快发展。支持台资国际邮轮公司在上海设立经营性机构,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台资航运经纪企业和航运经纪人,为国际知名航运经纪企业落户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

  3.抓住机遇促进台资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工商部门承诺,将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台资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与信息化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专业维修服务等重点行业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台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响应文化体制改革号召,支持新兴贸易主体发展,支持和鼓励台资进入文化、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领域。

  4.吸引和支持台资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地区总部,是上海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为此,上海积极欢迎台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工商部门承诺,将鼓励台资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同时,支持在沪的台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吸引和支持台资跨国公司来沪设立亚洲区、亚太区或更大范围的总部和业务部门全球总部。

  5.继续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浦东是上海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有不少创新政策都在浦东这块试验田上成功开花结果。工商部门承诺,下一步将在浦东新区继续深化企业市场准入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统一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台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试点工作。同时,在总结浦东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模式扩大到全市范围,允许在浦东新区开展设立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试点工作。

  6.突破政策瓶颈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渠道。近年来,工商部门出台了债权出资、股权出资等一系列创新政策,让更多的民间资本找到了出路,从而创造出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研究支持利用股权、债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等方式出资,积极扩宽台资企业融资渠道。依法快速办结股权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权登记。同时,积极支持台湾投资者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境外人民币的使用渠道,推进跨境贸易及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更为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

  7.支持台资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引导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为此,工商部门承诺,鼓励台资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台资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简化台资企业兼并重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8.积极支持台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台资企业投资规模相对较小,户均投资规模不足200万美元。为此,工商部门针对这一特点,关注台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需求,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的相关政策,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大力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支持有条件的台湾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

  9.推进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改革创新。在出台与台资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的同时,工商部门也不忘自我加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推进效能政府建设。工商部门承诺,将进一步完善新设台资企业并联审批工作,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范围,推动并联审批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大力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快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网上注册登记功能,为台资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中国台湾网上海市台协通讯员玉龙)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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