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助发监未到 台北检方先发拘票再通缉
台湾前“立委”罗福助因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遭判刑4年定谳,24日上午将发监执行,但到中午为止,罗福助都未现身报到,图为法警等候情形。 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民意代表罗福助遭判刑4年确定,台北地检署通知他24日上午10时报到发监执行,但罗未现身。检察官签发22张拘票交由警调拘提,若拘提未到,将发布通缉再没收新台币上千万交保金。
检方指出,24日上午10时许,接获罗福助递状声请暂缓执行发监,因他不服判决确定,将声请非常上诉,另外还有事业要处理,盼检方准许;但检察官收状后,经审酌认定他无理由,且于法未合,碍难照准,在上午11时驳回他的声请。
检方表示,因罗福助经合法传唤未到场接受执行,执行科检察官随即签发拘票共22张,交由“调查局”台北巿调查处、新北市调查处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等单位,共同至罗福助位于新北市新店住处及其它可疑的藏匿处所执行拘提。
台北地检署指出,若拘提不到,将认定罗福助逃匿,发布通缉并没收上千万交保金。
罗福助因违反“商业会计法”、“证券交易法”等罪,3月28日遭台“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谳,台北地检署收到卷宗后已发出传票,通知他4月24日到案发监执行,但目前行踪不明。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