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祖父性侵孙女产婴 自杀未遂被求刑30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板桥地检署侦办新北市一女生在校产婴案,查出少女的祖父涉嫌在去年6月间,以每周1次频率,3度性侵少女,昨天将他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起诉、求刑30年。
新北市某校一女学生4月25日在学校厕所意外产下女婴,事后不愿透露孩子生父身份,仅表示曾遭亲人性侵,台湾检警主动展开侦办。
但少女的叔叔在案发后3天,被发现陈尸大汉溪,检警相验排除他杀;女学生的祖父,则在几天后喝下清洁剂自杀获救。
台湾检警采集少女男性家族相关成员检体,与女婴做DNA比对,发现女婴的DNA与少女的祖父型别相符,检察官5日开出拘票,指挥警方到医院将祖父拘提到案,复讯后声押获准。
台检方查出,年约66岁的祖父,去年6月上旬见少女放学在住家附近购物,邀约少女到家用餐。未料,少女进屋后,祖父竟将少女推倒在床,不顾少女反抗,性侵得逞,之后再以相同手法,对孙女性侵得逞。
由于少女年幼、懵懂,今年1月间发现肚子越来越大,却不敢进一步确认,而少女原本体型较壮,家人也未查觉。
台检方侦办期间,少女作证时称,担心阿公会被抓去关,才隐忍不发;祖父则否认到底,即使面对DNA监定报告,仍强辩没做,对自杀原因,只说是心情不好。
台检方依少女证词、DNA监定报告等证据,认定祖父犯案明确,将祖父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罪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检方查出祖父有性侵前科,痛批祖父未善加照顾孙女,竟为逞私欲,罔顾人伦性侵少女,进而让少女怀孕生女,严重戕害其身心发展,且犯后还饰词狡辩,因此依一罪一罚,将3次犯行各求刑14年11月,合并求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