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商3000万养“小三”欲讨回 法官判免还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已婚富商郑智元5年前以每月10万元(新台币,下同)包养酒店小姐徐瑗浓,去年还送“小三”要价529万元的5.03克拉鸽子蛋钻戒,并把银行存折和提款卡交给“小三”使用,后来发现“小三”劈腿,还领走2319万元存款,愤而分手并打官司想讨回钻戒和存款。但台北地院认为郑男是为讨女方欢心赠与礼物,判徐女免还。
判决指出,已婚的郑智元(现年50岁)在2007年5月,上酒店结识酒店小姐徐瑗浓(现年25岁),郑男以每月10万元包养徐女,徐女因此离职未到酒店上班并与郑男同居,前年8月,郑男把名下兆丰银行的存折与提款卡交给徐女。
律师转述,郑智元表示去年3月他打算与妻子离婚另娶徐女,开口求婚时,徐女说:“大S拿鸽子蛋钻戒,我也要。”他立刻通过友人到香港,买下要价529万余元的5.03克拉鸽子蛋裸钻,制成钻戒送给徐女当婚戒。
律师说,不料一个月后,徐女突然反悔说不结婚,郑男怀疑她另结新欢,偷看徐女计算机,果真发现徐女与一名彭姓男子的数张亲密合照,郑男心寒之余,向徐女讨回存折及提款卡,才发现徐女陆续领走账户内2319万余元,双方闹翻,郑男搬离两人同居处,到法院提出返还赠与物诉讼,要求徐女归还钻戒及2319万元。
判决书指出,徐女反驳,她和郑男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交往,且郑男并未离婚,根本无法跟她结婚;徐女强调,钻戒是她开口跟郑男要的礼物,绝不是婚戒,郑男是因自认无法给她名份,又不愿她继续到酒店上班,才会给她钱让她买房子,使她有安全感。
法官认为,郑男提不出两人曾筹备婚礼、订婚约的证据,因此认定钻戒不是郑男因要结婚才送给徐女,虽然郑男主张委托徐女保管存折,但郑男后来把提款卡密码变更成徐女生日,明显同意徐女自行支配帐户内存款。
法官认为,现今社会男女交往期间,常有为讨对方欢心、单纯表达真心,而以高额现金资助对方,或赠送高价物品的情况,因此认定钻戒与现金都是郑男自愿赠与,和结婚无关,判决徐女免还。
至于郑男另控徐女诈欺、侵占罪嫌部分,目前检方仍在侦办中,徐女反控郑男妨害秘密部分,目前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