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诈称抚养私生女骗财被判刑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台中市林姓女子向林姓男子诈称他与酒店杨姓女公关发生一夜情,生下1女,由林姓女子抚养,并陆续向林姓男子等人诈骗新台币8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台中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处林姓女子有期徒刑4年2个月。
台中地院4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34岁的林姓女子自2009年7月起以电话向林姓男子诈称,他与杨姓女公关发生一夜情,生下1女由她养育,而且她已交200万元给杨女。
林女请林男先到检验所检验DNA提供比对,不久再向林男诈称他的DNA与她的养女相符,林女并使用变音设备,假装幼女的声音佯装是林男的女儿,打电话给林男以获取信。
林女自2009年9月起陆续向林男借贷及生活费用为理由,至去年底前,向林男及林男的蔡姓友人多次诈骗现金、汇款及珠宝等共800多万元。
台中地院依诈欺罪判处林女徒刑4年2月。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