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对上法官 台检察官抗议“最高法院”决议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澎湖检察官吴巡龙因为不满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作出“法官不主动调查对被告不利事项”的决议,4日上午到“最高法院”前静坐2小时表示抗议,检察官协会理事长施庆堂带来1078位检察官的联署书前来声援,台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表态支持吴巡龙的见解,创下台湾地区司法史上首次有检察官以行动对法官抗议的纪录。
但台“最高法院”对检察官的抗议动作表示遗憾,拒不接受检察官的联署书,并强调检察官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犯罪,是应尽的责任。台湾法界也有不同意见,法官协会理事长黄麟伦对吴的行动持保留态度,民间司法改革会执行长林峯正更认为检方“反应过度”。这场检察官与法官之间的战争,正在蔓延之中。
根据“最高法院”今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刑事庭总会议决议,法官原则上只主动调查对被告有利的事项,不再主动调查不利被告的证据,检察官须负起所有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足,被告可能获判无罪。吴巡龙认为“这项决议减轻法官很大的负担”,造成许多罪证明确的被告被判无罪,决定到“最高法院”前静坐抗议,引发检察官共鸣,有1000多名检察官及法律专家学者联署支持。
4日上午10时吴巡龙身披黄色雨衣前往“最高法院”,静坐雨中表达诉求。新竹地检署检察官陈瑞仁等近百人到场声援,个个披戴象征检察官法袍颜色的紫丝带向他致意,光是台北地检署部分就有至少50名以上检察官参加。
为了避免违反“集会游行法”,陈瑞仁还订出行动准则,只由吴巡龙静坐,其它检察官与他相隔20米,每隔10秒钟就有一人上前与吴巡龙握手、献花,吴一一挥手答礼。
台湾检察官协会理事长施庆堂准备了一份全台湾1078名检察官、27名法律专家学者以及23名案件被害人家属共同签名的联署书,表示要递交给“院长”杨鼎章,并要求和杨对话,但吃了闭门羹。施庆堂对于杨鼎章无视检察官的千人联署,表示极度不满。陈瑞仁说,“‘最高法院’是制造问题的法院,检察官们还会再来”;这次静坐只是“诺曼底登陆战”,日后盼以公听会拉长战线。
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同日表示,曾透过管道向“最高法院”表达看法,希望循体制内的管道做协调,但是“最高法院”不回应,检察官才会有这样的举动。曾勇夫说,他支持吴巡龙的见解,认为“最高法院”的看法不符合公平原则。
不过,对于检察官的抗议行动,台湾“最高法院”采取冷处理,除避不见面,还指检察官以1人静坐、众人间隔致意的脱法方式进行抗议,形同教导民众如何规避“集会游行法”,表示感到遗憾。
“高院”强调,检察官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犯罪,是应尽的责任;法官是中立的裁判者,证据不足时应本于“无罪推定”原则,判决被告无罪。法院不能在检察官举证不足时,为检察官补位,接续检察官应尽的责任而调查不利被告的证据,因为检察官有指挥警调机关调查证据的公权力作后盾,相较于被告个人的孤立无援,在程序法上的武器显不对等。
台湾法界对吴巡龙的静坐也有不同意见。身兼法官协会理事长的澎湖地院院长黄麟伦说,大家都是法律人,可以坐下谈;是否要采取民粹、冲撞的方式值得讨论,也不见得有助解决法律争议。黄麟伦指出,法官们支持“最高法院”相关决议者不在少数,法官协会考虑在9月份办学术研讨会,讨论相关决议的妥适性。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峯正直指检方“反应过度”,质疑检察官本来就应该善尽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周延,公诉检方仍然可以声请调查,检方的抗议行动没正当性。
冷眼旁观的民间舆论则指出,就被害者的立场来看,他们担心罪犯被纵放,就被告的人权而言,证据不足就应该判决无罪;如今检察、司法体系为此对立、互杠,检察官在法院大门口静坐抗议,倒不如坐下来好好辩论,让公平正义与发现事实真相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