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101董事长涉扁家伪证案 更一审判10个月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今天(12日)更一审宣判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涉陈水扁家伪证案,判她10个月徒刑、缓刑3年。
陈敏熏于2008年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案时证称,去过官邸向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2009年4月陈敏熏到法院作证,却翻供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陈水扁家4人与陈敏熏遭起诉。
台湾高院更一审判她10个月徒刑,审酌她曾担任101大楼董事长,克尽职责,努力拓展海外业务,深谙海外商业潮流走向,获岛内知名企业家肯定,且已深自悛悔,给予缓刑3年,缓刑时间付保护管束。
台湾高院更一审为让陈敏熏确切知道自己所为的负面影响,使她能以义务劳动方式弥补,命她缓刑期间内须提供160小时义务劳务。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