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签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有5方面效益
中新社台北6月14日电(记者 董会峰 杜燕)台湾“陆委会”14日下午在台北举行记者会,就推动洽签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作背景说明。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表示,海关合作是两会优先协商的ECFA后续议题之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已展开业务沟通,就协议文本草案进行逐条讨论,并就海关程序、海关合作、请求程序等重要内容达成共识,进展顺利。预计在第八次两会领导人会谈前,继续就少数未决问题、协议文字等进行协商及确认,完成签署协议的准备工作。
“陆委会”指出,该协议的签署,具有5方面效益:
——协助企业解决通关问题,有利业者降低营运成本。
——简化两岸货物通关程序,建立便捷通关环境。
——杜绝两岸非法货物走私行为,维护税收及边境安全。
——扩大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效益。
——为两岸ECFA后续协商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记者会上,台湾“财政部次长”黄定方从专业和技术层面,介绍了两岸海关合作协议的内容、效益等,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两岸经贸发展快速,大陆已成为台湾最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贸易顺差来源及第二大进口来源,也是台对外投资最多的地区。据台湾方面统计,2011年,两岸贸易总额突破1600亿美元,其中台湾从大陆进口433亿美元,大陆从台湾进口1249亿美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