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吕秀莲借钓鱼岛再搞“台独”之心
吕秀莲15日声称,千万不能与中国大陆在钓鱼岛主权议题上采取合作态度,“这会让台湾陷入严峻考验”。吕秀莲为什么会如此着急地强烈反对两岸联手保卫中华民族固有疆土钓鱼岛?其“台独”之心不死再一次在矛盾纠结中体现。
吕秀莲的第一个理由是,“我们要不要挑战联合国的决策?有没有用?”这看起来吕秀莲是个乖乖女,但是至今为止,联合国没有哪一条条文,否认钓鱼岛是中华民族的固有疆土,她如此拉虎皮做大旗,不过是借此机会再次掀起“台独”之阴魂。奉劝她不要忘了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从1971年10月25日起,在联合国宪章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在主权国家才可以参与的联合国中不复存在了。
吕秀莲还有一条歪理邪说,我们从来没有在钓鱼岛这个岛上行使“有效主权”,“日本战败后,国际如何决定或处置钓鱼岛,整个过程一定要面对它、正视它”。我们来看看是什么一段历史,1895年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并在签订前的3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可是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其中日本政府却将附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由美军占领,并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1972年美国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被划为冲绳县石垣市,但是历史上琉球不属于日本。
中国政府当时对美国这一行径立即反对并提出强烈抗议。1971年6月17日,日美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
吕秀莲也很纠结,因为她也知道钓鱼岛离台湾最近,她说,就历史资料来看,至少在明朝(1556年)便已有文字记载,说明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就地质结构言,钓鱼岛处于东海海床边缘,属“中琉界沟”(俗称“黑水沟”),与琉球群岛无地理上关系,非琉球群岛陆地的自然延伸。
偏安一偶的蒋介石政府不但没有很好地照顾好钓鱼岛,如今吕秀莲拿钓鱼岛说事的题外之意是司马昭之心。她要我们一方面不能拿明清说事,一方面责问“中华民国”在1912年后成立,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主张钓鱼岛是他的,但法理依据是什么?那么请问所谓的“中华民国”不就是在他推翻清朝统治以后建立的一个政权,他的既往行使有效主权的是中国大陆,包括台湾省。1949年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政权,建立了新中国,同样的道理可以看出是政权的更迭,但没有改变中华民族的疆域范围,倒是在台湾成长起来的吕秀莲们一帮“台独”分子无视历史、数典忘祖,企图将台湾从中华民族的疆土上隔离出去,成立一个什么独立国家,这样的逻辑是荒诞的,也没有什么法理依据的。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吕秀莲之徒,以达到“台独”之目的,故意混淆是非,指鹿为马,以为出卖钓鱼岛就可以换来承认其“台独”之私利,是不可能实现的,她自己可以不为保钓出力,跳出来阻止大陆和台湾共同护卫祖先的财产,其“台独”之心彰显,其卖国之态丑陋,我们务必要看清其真面目,坚定两岸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决心。 (中国台湾网网友: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