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第6次酒驾被判刑1年半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41岁詹姓男子2001年至2010年间共5次因酒驾遭判拘役或徒刑。今年3月在台中市石冈区遭警拦查,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超标,第6度被台中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处1年6月徒刑。
台中地院今天(4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41岁詹姓男子在2001至2010年间,共已有5次因酒驾而遭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拘役至1年4月不等刑期。
5次酒驾案件中,詹男于2007年曾因酒后骑车肇事,导致1名男子死亡,遭依过失致人于死等罪判处徒刑1年4月;其他被查获酒驾,均遭判处拘役到6月徒刑不等。
今年3月间某日晚间,詹男在石冈区住处喝酒后,骑摩托车上路,遭警方拦查,经检测,呼气酒精浓度为每升1.29毫克,超过标准而遭送办。
虽詹男对酒驾坦承不讳,检察官以他不知悔改,恶性重大,依公共危险罪起诉时,具体求处2年徒刑。台中地院审酌詹男所犯情节,依公共危险罪,判处1年6月徒刑。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