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财政部门负责人:宇昌案文件日期是误植
资料图:刘忆如
中新网7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宇昌案中发生文件日期错误,台当局前财政部门负责人刘忆如5日表示,她之前就一再说明,这其实是“国发基金”同仁忙到半夜发生的疏失,“不只我,没有人窜改公文”。而且发现错误后,她也在不到半天之内就主动出来说明,“如果真的意图使人不当选,就不会出来承认误植,而会让谣言继续流传。”
“国发基金”执秘林桓也表示,宇昌案的程序与以往其他案子相比,显得比较特殊,当时“国发基金”召集人刘忆如提出疑问,都是针对行政程序,“国发基金”对外的陈述,从头到尾没有抨击生技科学家,所以“不知道他们的冤屈何来”。林桓说,“国发基金”即使当时就宇昌案提出疑问,但没有认为科学家有不法,而“有些外界耳语对他们造成困扰,这我们也没办法”。
刘忆如昨日也指出,是应“行政院”要求对宇昌案启动行政调查。她甚至提及,是当时的吴敦义口头指示她进行调查,“我是以‘国发基金’召集人,受命启动行政调查”。
刘忆如表示,她当时临时从日本京都招商行程回台,应邀到“立法院”备询,之后“行政院”要求启动“国发基金”内部行政调查,“我是完全被动”。开始去调查细节后,发现很多东西没有答案,才会请蔡英文回应。
刘忆如强调,宇昌案不符行政程序,她对宇昌案进行行政调查,不是为了选举,只是很遗憾时间点距离“大选”很近,且还牵涉到候选人,“我本来就该做这个事情”,至于“为什么12月叫我做,这该去问他们,不是问我”。
对此,“行政院发言人”胡幼伟表示,“国发基金”投资生技案,审查过程必须遵守专业与公平两大原则;结果,“国发基金”投资南华案遭抵挡两年多,宇昌案却能快速通过,过程有可受质疑地之处,目前正由司法侦办当中。
刘忆如因宇昌案遭绿营提告二案,分别是文件日期错误,以及质疑“国发基金”在宇昌内一开始只有一董一监席次,与原规划的三董一监不符。刘忆如说,至今“没有人(指特侦组)找过我”,但她“心里满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