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在家中抽烟 未熄烟蒂烧死女儿判一年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胡姓男子前年在家中抽烟后未将烟蒂完全弄熄,导致家中失火,胡男女儿也因逃生不及而死。台北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胡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院10日公布的判决书,胡男去年12月6日下午在家中客厅抽烟后离开,因未完全把烟熄灭,导致烟蒂引燃沙发旁的垃圾桶后火势波及客厅、厨房、卧室等,不但住宅主要部分被烧毁,在家中休息的女儿也因逃生不及而丧生。
胡姓男子先前在警询与侦查过程坦承疏失,但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后,他却改口,否认有过失,辩称起火点是住处冷气机。
但法院根据火灾鉴识报告以及相关证人证词,确认起火点是客厅沙发附近,并非在冷气机。法官认为胡姓男子一再饰词诿过,在改送“警政署”再次鉴定得出与消防局相同的起火原因结论后,仍推诿责任,且开庭时口气不佳,判胡男1年。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