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男子性侵酒醉女子 判赔100万缓刑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涂姓、薛姓男子趁一名在夜店认识的女子酒醉,带她回住处性侵;被害人隔天报警逮捕两人。法官审酌2人事后与女子和解,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两人各徒刑2年、缓刑5年,并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法官调查,涂姓(33岁)与薛姓(33岁)2人是朋友,去年12月16日晚间到台北市一家夜店饮酒作乐,经张姓友人介绍认识一名年轻女子,一起喝酒聊天到隔天凌晨4时许,趁女子酒醉,抱她上出租车到一家汽车旅馆休息。
旅馆人员机警发现2人强拖酒醉女子进房而起疑,担心会有麻烦,表明不方便提供休息。涂、薛2人再带女子搭出租车到薛的住处性侵。
涂事后再带被害女子回家休息,被害人隔天醒来发觉遭性侵,若无其事的向涂表示身体不舒服要就医,随后报警逮捕涂、薛2人。他们在法院审理时认罪,向被害人道歉并以100万元(新台币)和解。
【编辑:王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