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明星偶像化利与弊:两岸大学生唇枪舌战
中新社福州7月23日电 题:体育明星偶像化利与弊:两岸大学生唇枪舌战
作者 黄子瑄
姚明的高度、刘翔的速度、丁俊晖的风度……如今,越来越多的体育运动员成为偶像明星,走进了普通人的视野。
然而,体育明星偶像化是否有利于体育发展?23日上午,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的复赛中,两岸辩手围绕此辩题进行论战。
经过两天的对决,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台湾大学、广西大学、中国文化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世新大学等两岸八支代表队脱颖而出,进入复赛。复赛中,大陆代表队为正方,台湾代表队为反方。
上海交通大学代表队和台湾师范大学代表队率先出场,就这一时下的热点话题开始唇枪舌战。
“体育明星偶像化能够缩短普通人同体育的距离感,有更多的人因为对体育明星的喜爱而参与体验该体育项目,从而推动了体育项目乃至体育运动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偶像化的体育明星开启了大众通往体育的大门。”上海交通大学代表队的辩手开门见山提出这样的观点。
反方台湾师范大学则认为,体育明星的偶像化是一种刻意夸大的包装,这种包装把人们的视线从关注体育竞技本身、运动员的实力转移到对体育明星的造型、赛场姿态甚至私生活的关注,这样的关注是一种偏离。在这种偏离的趋势下,一场体育比赛多了诸多娱乐成分,甚至娱乐成分胜于体育竞技,这对体育运动的发展而言,无疑是有害的。
辩论期间,林书豪、李娜、田亮、乔丹等体育明星的事例被双方辩手信手拈来,进行拉锯战。“人们喜欢李娜,有多少人是喜欢她俏皮的语言风格,而这种喜欢,并不是对体育运动本身的关注,这只是了解体育明星的生活而已。”反方二辩点出了体育运动员成为明星、偶像,并不是因为实力所致。
“奥林匹克竞技场从最初开始,周围便是座位而非围墙”,“体育本身就是一种展示和被欣赏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更多的人认识了体育项目,了解了体育竞技,对体育的接触,对体育偶像的喜爱,成为体育界人才辈出的一个重要渠道。”正方三辩道出了体育与生活相融之后,对体育运动的推广和促进。
在四组小组复赛中,交锋最激烈的当属浙江工业大学与同世新大学的对决。尽管辩题已被前三场辩论翻来覆去地讨论,评委们仍然很期待新的观点碰撞。
世新大学的一辩陈际勇是上一届“海辩赛”的最佳辩手,他认为,体育明星偶像化有其正面的作用,但此场辩论的重心在于探讨这种偶像化背后的动机和代价对体育事业的阻碍。偶像化的体育明星很容易成为资本家的标的和筹码,当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本质被名利追逐所取代时,体育事业无从谈发展。
正方浙江大学代表队则认为,体育事业的发展不能因为偶像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弊端而因噎废食,偶像其实是公众对其本人的认可,这种认可可以是一种双赢。
在正方看来,体育明星可以发挥灯塔作用,如球员拼搏的精神就是一种发展。尽管出现运动员追逐利益、服用兴奋剂等诸多破坏体育精神、影响受众对体育事业看法的事件,但是这些事件过后,受众对体育运动应该遵循的公平精神这一认知是加深。从长远来看,这些体育场上的丑闻是呈减少趋势而非增多。
而反方四辩在总结陈词中这样说道:体育的发展并不是收视率、获利的问题。全民运动是体育发展的最终价值,不是追寻酷炫和纸醉金迷。用纯粹的心态来看待体育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他的发言赢得了现场观众持续的掌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