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留5岁女孩于无水电出租屋 台一父亲被判刑8月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李姓男子、卢姓女子2004年9月未婚同居,生下女儿,之后李男到花莲工作,卢女无钱照顾女儿,竟将年仅5岁的女儿独留在没水没电的租屋处,李男接获当地里长通知,也未回来处理,板桥地院昨(7月31日)依遗弃等罪判李男8月徒刑。另卢女涉嫌遗弃部分,则另案审理中。
据报道,李男(33岁)和卢女(29岁)2004年9月在莺歌同居,生下女儿,后来李男前往花莲工作,留下卢女和女儿。2010年6月初,经济不佳的卢女因无钱照料5岁女儿,竟将她抛弃在没水没电的租屋处。
女童每天都抱着母亲给的小熊玩偶,坐在门口等父母回来,幸好邻居阿嬷发现,照料女童三餐、生活,女童才没饿死。但阿嬷也有3个孙子要养育,在照顾女童近一个月后,已无力照顾,只好请里长连络李男,但李男却说没钱回家接女儿,里长于是报警处理。
开庭时,李男一度表示因当时正住院治疗肺结核,无法回来,但合议庭发现,李男住院前就已接到里长电话,却仍弃女儿不顾,已构成遗弃罪。女童现已由社会局安置在寄养家庭。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