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被派遣员工遭性骚扰 台一公司被罚20万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近来台湾派遣公司盛行,许多员工都由派遣工作帮忙接工作,再到要派公司驻点工作,不过台北市劳工局接获派遣公司女员工检举,指在要派公司遭到性骚扰,要派公司积极处理调查,但自己所属的派遣公司反而不闻不问;对此劳工局调查后也认定派遣公司没有尽到性骚扰防治义务或启动调查机制,已经违反相关法规,因此对派遣公司祭出20万(新台币,下同)罚锾。
台北市劳工局日前接获1名派遣员工申诉遭受职场性骚扰,雇主却未积极协助处理,经提送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评议认定,该名派遣劳工遭到公司员工性骚扰后,要派公司立刻派人前往家中慰问并成立调查小组进行相关调查,对性骚扰员工予以惩戒,但相对之下雇主的派遣公司在得知性骚扰一事后,只向该公司询问,却未进行任何防制措施,明确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规定,雇主未尽到性骚扰防治义务,依法予以裁罚20万。
劳工局长陈业鑫强调,派遣公司不应该罔顾雇主责任,以要派公司已经处理劳工职场性骚扰事件为理由,就对所雇用的员工遭受性骚扰一事概不关心或不再处理,而且30人以上公司除了应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规定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暨申诉及惩戒办法,并应公开揭示,让员工了解申诉程序,否则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38条之1规定,可各处以新台币10-50万元罚锾。若派遣劳工在执行职务期间遭遇就业歧视、性骚扰时,劳工局也建议可同时向派遣公司与要派公司提出申诉,受理单位都应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