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舆论高度关注两会签投保协议
9日下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左和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右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这是两岸恢复协商以来,两会签署的第17、18个协议。图为陈江二人在协议签署后握手互贺。黄少华 摄
中新社台北8月10日电 (记者 郭军黄少华)两岸两会领导人9日举行第八次会谈并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等两项协议,引起台湾舆论高度关注。10日出版的台湾各大平面媒体纷纷对会谈情况予以重点报道,对协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多数舆论反应积极正面。
《中国时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图文,报道两会第八次会谈的情况,并重点介绍投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报道认为这是两会自2010年6月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后续商谈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该报还在内页“焦点新闻”版以一整版的篇幅,介绍了台湾政商界人士对投保协议的反应。
《联合报》除在头版报道会谈情况、肯定台商人身安全纳入保障之外,在内页多个版面从各角度对协议的特色进行解读。如“投保协议经第三地也适用”,“溯及既往,可第三地仲裁”等。同时,该报文章还以问答形式回应外界对投资协议可能的疑问。
《工商时报》则发表《“两岸投保”带给台商实惠知多少》的社论,认为两岸投保协议曾经洽签不顺,如今好不容易出炉了,“实可谓弥足珍贵,也值得两岸双方善加应用。”协议会产生“事前防范纠纷发生”的功效,未来台商在大陆陷入商务纠纷窘境的风险可望相应减少。社论并建议两岸共组“投保协议宣导团”向台商传达相关资讯,同时,两岸应尽早建构相关作业机制,以便有效协助台商处理商务纠纷。而各种纠纷处理结果的“执行”效率,亦应设法提高。
在内页整版中,除报道两会会谈盛况,指两项协议使两岸经济关系合作再迈进一大步外,《工商时报》还透露,投保协议签署之后,台湾经济部门将加对陆资招商力度,预计下半年将前往山东、辽宁、北京、香港和厦门举办投资推介。
《经济日报》A2版通栏标题“两岸签投保,迈入新里程碑”,称外界将焦点集中在台湾关心且争取的“保障”上,而大陆关心且争取的“促进”方面也反映在“逐步减少投资限制”的条文中。并报道台湾工商团体看法:协议签署后,最重要的是落实两岸经济协议(ECFA),而“下一步两岸要整合资源,寻求彼此的利基,变成全世界最大的产业链”。而重庆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振丰认为,协议让台商享有多一层保障,但两岸投资状况不致大幅变动;台商也不能以为拿到免死金牌,仍应依法行事。(完)
专题:两岸两会领导人第八次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