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展开办公室恋情被辞退 企业被罚10万元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在台湾同一家公司工作的同事若要展开办公室恋情,看似浪漫却可能面临失业危机。台北市劳工局11日表示,1名女子申诉与同事结婚后被公司要求离职,经调查后认定雇主有性别差别待遇,开罚新台币10万元。
台北市一名民众7月向劳工局申诉,表示年初向公司报告与男同事结婚喜讯后,即被要求自动离职。虽然公司方面主张,解雇该女员工是因为她过去工作表现不佳;但劳工局调查发现,公司在知道女员工与同办公室同事相恋结婚后,面谈过程中多次明确提及“不喜欢办公室恋情”,并表示“先生发展性佳可以留任”,而女员工必须离开公司。
经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评议,认为公司要求劳工婚后应主动离职确有性别差别待遇,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中“不得以结婚作为解雇理由”的规定,可处10万元罚款。
台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雇主在未给予任何空间与调整措施下,即认为夫妻在同一单位工作,可能影响工作表现,要求其一离职,已属结婚惩罚条款。员工若因个人情感而影响工作,进而无法胜任时,雇主仍应给予合理改善期间;若仍没有改善,才可终止劳动契约。
【编辑: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