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两岸新协议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8月9日下午,两岸两会在台北圆山饭店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张文生13日在华广网刊文表示,两岸两会签署的新协议,标志着两岸两会制度化商谈的延续,具有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全文内容如下:
8月9日下午,两岸两会在台北圆山饭店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这是落实ECFA后续商谈的重要成果,也是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一步。两岸两会签署的新协议,是马英九连任之后两会首次达成的协议,也是两岸签署ECFA之后的首次商谈的成果,标志着两岸两会制度化商谈的延续,具有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一、两项新协议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动力。
从2008年6月两岸两会恢复谈判以来,优先解决了两岸关系面临的较为迫切的、宏观的战略性议题,如两岸直接“三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岸司法协助与合作、两岸经济合作的制度性框架(ECFA)等议题。随着两岸合作的各方面制度性的基本框架的形成,两岸两会协商的议题向着深层次、专业化、部门化的方向深化。两岸投资保障、两岸海关合作涉及更加精细和专业的两岸双向投资的权益保障和争端解决、进出口贸易的互利等。这对于进一步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两岸投资及贸易不断增长,成为影响两岸民生的重要因素,也是两岸利益连结的主要纽带。但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了两岸贸易下滑,台商经营困难的现实问题。大陆政府采取了多项举措协助台资企业应对危机,走出困境,促进两岸经贸的稳定发展,而《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的签署可以说是及时地从制度层面及两岸合作的角度给广大台资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二、两项新协议确立了面向未来、双向共赢的投资保障、海关合作的新机制。
台商对大陆投资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7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558.1亿美元;2009年6月30日,台湾当局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截至2012年6月底,累计批准陆资赴台项目267项,合计2亿9千多万美元。两岸投资保护机制的建立,将使广大台资企业更多地从中受益。两岸投保协议不仅规范了投资保护方面的内容,而且规范了投资促进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要求确保给予另一方投资人及其投资公正与公平待遇、要求确保投资规定与信息的透明度、要求逐步减少投资限制、要求相互提供投资便利。通过这些规范,我们相信台湾当局能够逐步消除陆资赴台的种种限制,改变两岸双向投资不平衡的状态,使大陆企业放心入台投资,并且为台湾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两项新协议体现了鲜明的两岸特色,新协议明确认定根据第三方规定设立的企业及其投资人也认定为对方的投资人及企业,这实质上认定了过去长期以来得不到台湾当局批准的通过第三地间接投资的台商企业的合法身份;新协议还明确附加了台湾民众关心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共识,规定在依法对投资人及其家属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应在24小时内依法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或所属企业。新协议既借鉴了一般性投保规范的内容,也明显体现了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特殊的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
三、两项新协议建立在两岸人民的共同支持与肯定的基础之上。
由于两岸投资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将直接惠及广大的台商投资企业及两岸贸易行业,受到两岸工商界尤其是台资企业的高度关注。台商企业关心的投资待遇、征收补偿、争端解决等问题都确立了制度化的机制。两岸的社会舆论广泛地支持、理解、肯定两岸新协议的签署,甚至于一向反对两岸两会协商的民进党也公开宣称不发动针对两岸两会商谈的抗议,应当说这是苏贞昌担任民进党主席以来展示的民进党值得肯定的第一个善意。我们希望民进党这样的表现能够持续而且扩及两岸交流的方方面面。当然,这也说明,两岸互利双赢的交流得到两岸民众的积极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巩固与深化是大势所趋,任何政治力量都应当顺应潮流才能有所发展。(张文生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