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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曾自颁“大勋章” 台当局已确定要追回

2012年08月19日 1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任内自颁象征台湾最高荣誉的“采玉大勋章”,但陈水扁因贪污案遭判刑入狱,并被褫夺公权,依法须追缴勋章及证书;台当局已确定要追回陈水扁的勋章。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范姜泰基18日表示,当局开会讨论,但因有法律适用疑义,近日将发函请法务部门解释。马英九则指示,“一切依法办理”。

  勋章条例第十五条:“因犯罪褫夺公权者,应缴还勋章及证书。”马英九办公室有关人士透露,依法陈水扁必须缴回勋章及证书,但实际执行层面及相关法律牵涉复杂,确实不容易,但追回勋章的立场不变。

  据报道,陈水扁是在2001年5月,自颁“采玉大勋章”。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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