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从业台胞可申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中新社福州8月22日电 (记者 孙贤迅)在闽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22日起可在福建申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当日透露,为更好地服务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在闽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对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可在福建申请考核认定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福建这次开放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有六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和矿山工程。
凡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向福建省设区市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提交学历和业绩等方面的材料,经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则可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