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今起可申请签注赴台个人游
中新网济南8月28日电(李欣)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28日起开始受理济南市民赴台个人旅游申请,济南市民凭户籍证明、身份证即可办理在台湾自由旅行15天的相关证明。
记者28日从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这一消息。据悉,今日同时开始办理赴台个人游还有西安、福州、深圳三座城市,至此,大陆方面共有4个直辖市、2个经济特区、7个省会城市可以办理赴台个人游。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达成共识,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李军介绍,经批准赴台个人游的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为其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台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李军还表示,今年截至目前,济南已有12800余人赴台旅游,而济南赴台个人游的开放将更大的推动鲁台经济、贸易、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往来。
记者在出入境办理大厅看到,很多市民在济南受理签注赴台个人游申请首日前来办理赴台个人游签注申请。济南第一位办理赴台个人游的甄风梅女士表示,“父母刚刚随团从台湾旅游归来,宝岛美景深深吸引了我,通过个人游去台湾,能更自由、更充分利用时间,选择自己的行程,深度游览、领略台湾的美丽。”
目前山东有3个对台直航点共开设7条航线,每周44个航班往返,济南遥墙机场每周就有23个航班到台湾,其中9班为直飞航班。
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山东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285个,实际使用台资191.3亿美元,两岸间的人员往来也更加密切,2012年上半年来鲁台胞9.37万人次,山东赴台旅游2300团53973人次,鲁台空中直航1190班次,往来运送15万多人次,鲁台空中直航运送旅客人数实现连续三年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