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李宗瑞年纪轻轻如何能“夜店如我家”
台湾《中华日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李宗瑞每月有父母所谓的60万元(新台币,下同)零用钱,是以才能过着花天酒地、保暖生淫的生活。那60个受害女性难道真的不知道李宗瑞是什么样的男人?她们为何甘愿和李宗瑞交往?当然是因为李宗瑞有钱。李宗瑞事件说明,一个铜板两个面,它有可爱的一面,也有狰狞的一面。以为金钱万能者,用金钱来满足子女需求者,宜乎以此为戒。
社论摘编如下:
被媒体称为“迷奸狼”的李宗瑞,今年27岁,年纪轻轻如何能“夜店如我家”一般,过着花天酒地、饱暖生淫的生活?有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每月有父母给的60万元“零用钱”。
60万元,是一般大学毕业生大约两年薪水。但李宗瑞没有工作,只要向父母伸手(甚至不必伸手),每月60万元就进入口袋,任由他花用。假设大学毕业生每月薪水3万元,日常花费即使占薪水所得的百分之百,充其量不过3万元;若撙节用度、省吃俭用,所剩下的钱不过万余元,只有李宗瑞“零用钱”的1/60。
一个“不事生产”的年轻人,每个月如何花掉60万元?有人说,社会上穷苦人家比比皆是,他可以做好事,例如捐助以行善为宗旨的社团组织,这些社团莫不急需善款。但李宗瑞显然不是心存善念、愿意行善之人,因此,60万元的唯一用途,就是满足他贪酒纵欲、糜烂无度的生活。
李宗瑞垂涎女色沉溺肉欲,据媒体报道,“受害者”多达60人。这些年轻“妹妹”之所以“受害”,与李宗瑞的出手大方,想当然有因果关系,亦即他接近女子与女子接近他,金钱便是“触媒”。花花绿绿出手如流水的钞票在手,他才能约“妹妹”上夜店,才能买名牌包送给她们,以及才有机会“迷奸”她们,并拍下淫照。
淫照在网络传出后,长相神似或被影射的女子张皇失措,有的急忙否认,有的说是李宗瑞设计“迷奸”。社会舆论大多偏向同情这些女子,认为“她们(大多是“艺人”)以后怎么演戏唱歌?”更有人为她们的婚姻操心,若已婚,岂非背着丈夫“劈腿”?若未婚,如何说明自己洁身自爱?尤有甚者,若想嫁入豪门,有此淫秽照片,身价就低了,豪门对她的眼色就不会好看了。
然而,她们为何甘愿和李宗瑞交往?当然是因为李宗瑞有钱。媒体报道,有些女子还是透过“妹头”(一种新行业,专门介绍“妹妹”给有钱人),主动要求认识李宗瑞;有家媒体说得十分露骨,所谓“迷奸”不乏“半推半就”。事后也有“妹妹”找黑道向李宗瑞“讨公道”,结果是李家出钱摆平。
那60个“受害者”,难道都不知道李宗瑞是什么男人?进一步言,他把“妹妹”灌醉带回家,意欲为何?若明知其为人而仍“蝶恋花”般的飞舞在他身旁,和李宗瑞的多金没有关系吗?这一切都因一个“钱”字。如果李宗瑞每月“零用钱”只有6千元,哪有本事创造出60个“受害者”?
李宗瑞还有同性“追随者”,不管是“富二代”还是穷光蛋,跟随在他身旁“吃红”。李宗瑞案爆发后,有夜店业者向他父母讨债,因为他每月60万元还不够花用,欠下债务1000多万元。其实,李宗瑞少小就花钱如流水,她母亲曾将他送到美国读书,但他花钱更凶,每年得汇给他近千万元才够开销。回国后父母溺爱依旧,供他挥霍依旧,终于难以回头。
人人皆知钱的可爱,但李宗瑞事件却说明,一个铜板两个面,它有可爱的一面,也有狰狞的一面。以为金钱万能者,用金钱来满足子女需求者,宜乎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