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陈水扁保外就医不能变成“变相假释”
马英九近日强调保外就医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如果决定要做,一定要由专业的医师诊断后,认定无法在监狱内为适当治疗,才能考虑保外医治,否则就会变成变相假释。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8月31日针对扁案发表评论指出,马英九的一番话,等于直截点出了绿营鼓吹保外医治的真正企图。让陈水扁保外就医,既属法律问题,也是狱政管理上的公平问题;得了便宜还卖乖,似乎也蛮符合陈水扁的一贯风格。
评论摘编如下:
马英九近日亲上火线,以他“法律人”的专业,解释保外就医、在监就医、戒护外医、移送病监等司法处置之间的不同。同时强调保外就医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如果决定要做,一定要由专业的医师诊断后,认定无法在监狱内为适当治疗,才能考虑保外医治,否则就会变成变相假释,这是违法的。马英九的一番话,等于直截点出了绿营鼓吹保外医治的真正企图。
受刑人也是吃五谷,在狱中患病的机率,可能还比自由人为高。所以任何国家和地区谈狱政、谈人权,如何处置患病的受刑人,都该是重要的检验标准。尤其人之常情,利用生病的理由,躲麻烦、躲谴责、躲劳役,甚至躲刑期,铁定是狱方经常面对的难题。也因此,岛内“监狱行刑法”才会对受刑人病患,作出如此细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几种司法处置中,在监就医、戒护外医、移送病监,都仍处于监禁状态;唯独保外就医,则可让受刑人长期在非监禁状态中进行治疗。陈水扁自己也是“法律人”,自然懂得这里头的“眉角”;这些日子以来,他不断提出这类声请,不过也就想图个变相假释。否则,扁一家都是医生,病情符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也该心里有数的。
其实,扁案悬宕数年,社会还在等答案;陈水扁或扁家,显然已经不打算合作,走正途来换取刑期减免了。相对的,陈水扁曾经戒护就医4次;狱方特约医师,为他看诊多达54次;他的女儿、女婿也曾入监为他看牙、看关节炎。试问:如果今天是一位寻常受刑人,能有这么多的便利和要求吗?所以让陈水扁保外就医,既属法律问题,也是狱政管理上的公平问题;得了便宜还卖乖,似乎也蛮符合陈水扁的一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