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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砍人8刀庭上还抗辩 遭重判10年

2012年09月05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基隆市一名男酒店干部,去年因不满被一名男子瞄了一眼,竟持开山刀追砍上百米,致男子身中8刀、右手功能无法复原。基隆地方法院昨(4日)认定酒店干部在庭上坚持抗辩,耗费司法资源,虽双方已以150万元(新台币,下同)达成和解,仍依杀人未遂罪嫌,重判他10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11月28日凌晨,在台北市酒店任干部的刘铭杰(35岁,有窃盗、毒品、伤害等前科),在基隆市仁三路、爱三路口见宗子豪(24岁)偕女友经过,呛说:“看啥!”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刘男追砍宗男上百米,致宗男身中8刀重伤。

  宗男因此右手无法举重物,左手食指以下被砍伤,复健6个月,仍无法恢复正常,成抓握动作障碍重残。

  判决书指出,刘男矢口否认杀人,称是误认仇家误伤,在庭上坚持抗辩,造成司法资源一定程度的耗费,昨依杀人未遂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诉。

  对此,基隆地方法院书记官黄士元解释,法官判决主要依犯后态度,因刘男矢口否认、犯后态度不佳,才如此判决。

  但司改会执行长林峯正认为,达成和解显示被告犯后态度良好,且“被告为自己辩解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说他辩就是浪费司法”,认为法官判决“有点过了”!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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