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自称神及圣灵与12女子发生性关系 判19年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位王姓男子自称神及圣灵,怂恿女子和他发生性关系,共有12名女子受害,台中地院判处19年有期徒刑。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37岁王姓男子自称为牧师在2002年8月间,透过友人介绍,认识被害女子。
判决书指出,王男假借宗教信仰力量,2002年10月间,告知被害女大学生,“我是神、圣灵,只要与我在一起,发生性关系,就可以拯救你及家人”。
王男透过担任学校卡通、漫画社团临时指导老师机会,认识或辗转认识其它女大学生。
判决书指出,被害女大生表示,王男以“父”的名压她,如果不和王男发生性关系,她的家人会出事,她出去就会被车撞死,让她非常害怕。
判决书指出,王男以宗教名义方式胁迫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有12名女子受害,其中包括9名女大学生。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法官认为,王男以牧师自居,以传道、关怀方式,使信众产生情绪上依赖,再假借“神”的旨意,要求被害女子以服务“神”及治疗为名,违反女子意愿。
王男对被害女子强制性交及猥亵行为,泯灭人性,对被害人身心成长造成难以抹灭创伤,身心受创,难以抚平。
王男犯案后否认犯行,毫无悔悟之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9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王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