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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应召女被嫖客怀疑偷钱 不惜报警被罚讨清白

2012年10月08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应召女被嫖客怀疑偷钱不惜报警被罚讨清白
应召女“妮可”在这家汽车旅馆进行交易。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台中市一名应召女子日前进行交易后,被对方怀疑偷钱,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不在乎会被罚钱,直接报警调查,嫖客才改口说钱放在家里。应召女不仅被“白嫖”,还被裁罚2000元(新台币,下同),但她仍义正词严对警方说:“我是靠身体在赚钱,但人格不容遭践踏,即使会被罚钱,还是要捍卫我的人格。”

  警方表示,这名应召女子化名妮可,42岁,是单亲妈妈,轮廓深邃、肌肤白皙,看起来约30出头,日前她与一名担任作业员的林姓男子(40岁),在一家汽车旅馆完事后,林男洗完澡走出浴室准备支付3000元时,发现钱包内只有1000多元,指控妮可趁他洗澡行窃。

  妮可打110报警,侦讯时妮可向警方表示,年轻时曾在应召站工作,“培养”几位忠实男客,随着年纪增长业绩大不如前,遂离开改以跑单帮接老顾客。林男经常捧她的场,“大家都已经是老朋友了,若钱不够可以赊帐,下次再给,不需找这种借口来污蔑我,我虽然是靠身体在赚钱,但人格不容遭践踏,我知道报警会被罚钱,也等于被白嫖,但还是要捍卫我的人格。”

  林男后来想起钱放在家里,承认错怪了妮可,妮可没赚到3000元,且与林男都被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法官各裁罚2000元。

  台湾日日春协会秘书长王芳萍说,性交易遇到麻烦,还是得找警方仲裁,“因为只有法律能够保障及保护她们。”她呼吁性交易应合法,保障性工作者及“消费者”权益,以免吃了亏不敢“见光”,只能自认倒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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