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修法将大陆来台就学学生纳入健保
中新社台北10月11日电 (记者 陈立宇 杨杰)台湾“行政院”院会11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范围。草案随后将送“立法院”审议。
台湾“行政院”院长陈冲表示,条例的修正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比照外生及侨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的范围,为陆生创造友善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有助两岸青年交流往来。
为早日完成“立法”,陈冲并请相关“部会”积极争取“立委”支持,并请相关“部会”及早准备后续配套法规和行政作业,以利施行。
“陆委会”主任秘书张树棣在“院会”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依台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外来人口参加全民健保,以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为要件。而目前大陆地区学生是以“停留”身分在台就学,未符合全民健保法的投保资格,为使就学的陆生,比照在台居留的侨、外生得加入全民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会当天通过的修正草案,将陆生来台就学期间的身分,由“停留”改为“居留”,并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只要陆生来台就学事由与时间终止,就可撤销居留身分。
据悉,陈冲也指示,对于有利两岸资金、人才流通等规定,“陆委会”应研究弹性松绑,让两岸经济发展互利双赢。
台湾“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当天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从财务角度看,根据“健保局”统计资料,去年台湾民众每人医疗支出约新台币2万3000元,年轻学生每人全年医疗支出则约9000元,与第六类投保人1年缴9000元大致相当,陆生纳保不会增加健保负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