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酒醉男子摩托车遭移置保管 报失窃险被法办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台中市吴姓男子酒后骑摩托车遇警拒路检,摩托车遭警移置保管,事后,吴某向警报失窃。警追查后依诬告罪嫌将其送办。二审判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17日)判决指出,45岁的吴男去年1月间晚间酒后骑摩托车,行经台中市文心路及热河路口,发现警察路检,即停车改牵车行走,警方闻到他身上有酒味,要求对他酒测遭拒。
警方对吴男开拒绝酒测罚单及查扣车辆收据,吴男拒签,警方告知将查扣摩托车移置管理。事后,并以挂号将相关文件寄至吴男户籍地。
数日后,吴男向派出所报案指称,他的摩托车停放在文心路遭窃,要求侦办。案经警方追查发现,吴男报失窃摩托车竟由警方移置保管中,并未遗失,通知吴男销案,并依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嫌送办。
吴男指称,他并无诬告的犯意,因当天酒醉不知摩托车遭警方移置保管,经4、5天后遍寻不着,才向警方报案遗失。吴男说,他的户籍地建物已拆迁,并未收到警方所通知的文件。
法院一审依诬告罪判处吴男拘役30日,吴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经查,认定吴男报摩托车失窃时,受理警方未查出摩托车已遭移置保管,事因差错,不能完全归责吴男,而撤销原判决,改判吴男无罪。全案确定。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