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机构规定募兵军训时数折减不逾15天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募兵制将实施,台行政机构今天(18日)通过“兵役法”修正草案,为维持军事训练成效,将得折减军事训练时数订为不得逾15天,草案将送立法机构。
为维持军事训练成效,并使现役1年役期与4个月以内军事训练的折减时数,符合比例原则及明确区隔,草案规定,在高级中等以上学校修习且成绩合格之军训课程或防务教育军事训练课程,得折减的现役役期及常备兵役军事训练的时数,分别不得逾30天及15天。
实施募兵制后,台当局防务部门说,未来入营接受军事训练的服役性质与现行常备役并无不同,“行政院”会议通过的“兵役法”修正草案明定在训练期间具现役军人身份。
台“行政院长”陈冲表示,这次法案的修正是为实施募兵制的配套法案,防务部门应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务期在“立法院”这个会期完成修法,并积极协调“内政部”、“教育部”等机关完备军事训练配套作业。
台防务部门说,与“内政部”已会衔公告募兵制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1994年以后出生的役男,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改受4个月军事训练,不再服常备役1年役期。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