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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小三”写下“厌倦当情妇” 成法庭证据获刑

2012年10月23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从事房屋中介的女子蔡依礽(音同仍)和已婚同事陈忠涵同居5年多后分手,陈某跟妻子吴佳慧认错,并交出两人往来书信,不料蔡某信中写到“厌倦当小老婆、情妇”的内容,竟成通奸证据,板桥地方法院昨天判蔡某须赔陈妻20万元(新台币,下同)。

  蔡某41岁)2006年初进入某家房屋中介公司,认识已婚的陈某(48岁),来年2月起,两人同居,并合伙从事法拍屋买卖,去年两人感情生变,并为不动产、金钱对簿公堂。

  陈某向妻子坦承“出轨”,陈妻怒告蔡某通奸,并向蔡某求偿100万元,刑事部分蔡某被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

  民事部分,蔡某一度辩称陈某不举,但却拿不出事证,法官考虑蔡某坦承跟陈某同居5年多,一度写下遗嘱表明财产都给陈某,事后又写信抱怨:“我想我们该结束了,我已经厌倦当小老婆或情妇的日子”、“我受够了当第三者偷偷摸摸的生活。”认定两人确有奸情,判赔20万元,陈妻已跟陈某离婚。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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