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妇人癌症末期厌世 同居男友疑协助烧炭自杀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曾姓女子癌症末期厌世,同居叶姓男子疑协助烧炭共赴黄泉,前天被发现时她已气绝、叶男昏迷。她曾向儿子说“想要比较轻松”,叶男遗书表示不忍她受苦,“答应陪她到另一个世界。”
警方调查,离婚曾姓女子(53岁)与叶姓男子(55岁)交往,曾女跟前夫育有2名成年儿子,叶男并不介意,跟母子同住屋檐下,两子也喊叶男“叔叔”,无奈她罹患乳癌已肝转移,病痛缠身难耐。
叶男于心不忍,疑协助她在租屋处烧炭自杀,前天下午3点多,儿子返家发现大门反锁,怕母亲做傻事,赶紧请锁匠开门,跑进卧房已来不及,曾女平躺床铺无生命迹象,叶男倒卧房门口地板意识薄弱,厕所的宠物狗笼有炭火灰烬。
他被送医急救昏迷不醒,两子难过得说不出话,指母亲长期卧病在家,癌症造成腹积水,月初已透露死意,表示“我想要比较轻松!”叶男也向两子说,母亲提议跟他一起寻短。
叶男写遗书给两子,表示曾女活得很痛苦,被无情病魔折磨,“身为叔叔的我更心痛”,但天不从人愿,病情无好转迹象,“她为了不想连累你们,我答应陪她到另一个世界!”
遗书指出,他跟曾女到天国,在另个世界保佑两兄弟,并交代后事从简,看到信时缘分已尽,透露两人可能决定共赴黄泉。儿子谅解“叔叔”作法,对死亡没有意见,表示虽未经法律程序,但已认定叶男是“后父”,“就像一家人一样”。现场门窗紧闭,也无打斗痕迹,警方分析曾女久病厌世,叶男不忍她受苦而“加工自杀”。
此举是否涉及刑责?警方解释,帮助他人自杀或受嘱托、得其承诺而杀人,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谋为同死得免除其刑,将待叶男病况好转侦讯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