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贪判5000万交保 钱未筹齐暂羁押看守所
特侦组25日起诉台湾当局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右),移审台北地方法院。法院裁定新台币5000万元交保,林益世觅保无着,法院26日凌晨裁定林益世羁押。 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5日裁定台当局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以新台币5000万元交保,但因林益世家属一时之间无法筹齐保释金,法官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羁押台北看守所。
特侦组依涉贪污等4罪起诉林益世,案件移审台北法院。当日晚间开庭时,林益世不认贪污罪,他的律师团则主张林益世无串证或灭证之虞,也始终配合检方调查,提出期盼以500万元交保。
法官初步认为,林益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4罪,犯嫌重大,但检察官已讯问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等相关被告及证人完毕,因此无灭证、串供之虞。
法官审酌林益世的身分地位、资力及检察官主张的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林益世以5000万元具保后免于羁押,并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停押期间林益世应每天到派出所报到。
但林益世的家属26日凌晨无法筹齐5000万元保释金,法官裁定林益世羁押台北看守所,等筹到保释金,随时可办理交保。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