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0岁女童偷邻居62万财物 离谱父亲还犒赏iPad
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一名10岁女童以热心遛狗、看婴儿洗澡为由取得邻居信任,多次进出邻居家行窃,接连偷走一只价值2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钻戒及金饰、外币,总计62万元;女童双亲竟夸奖她“捡到”这么多东西,更变卖财物去缴房贷,还离谱地买iPad犒赏女童。被害女邻居调阅监视器画面后惊见竟是女童犯案,愤而报警。
警方调查,涉嫌偷窃的女童(10岁)与父母、哥哥,住在台北市一处社区大楼,父亲开设汽车维修厂,母亲则在家照料一双子女。女童爱狗,与同栋楼养拉不拉多犬的郑姓男住户结识,女童8月透过郑男认识从事电子业的女住户蔡小姐(32岁),蔡小姐见女童喜欢她养的黄金猎犬,于是问女童:“你那么喜欢狗,那要不要帮阿姨遛狗?”女童开心允诺,蔡小姐于是告知家中密码让女童自由进出。
未料,女童竟利用到蔡女家中帮忙喂狗、遛狗的机会,偷走屋内现金、百货公司礼券,女童还找到蔡女保险柜及保险柜钥匙,将里头一只价值20万元的TIFFANY钻戒及外币、金饰等财物全偷走。上月17日,蔡女因将出境欲拿出保险柜的外币,才惊觉装有折合15万元台币的外币皮夹、TIFFANY钻戒与金饰不翼而飞,她一度怀疑是来家中打扫的清洁工手脚不干净,于是调阅监视器画面追查。
蔡女说:“我真不敢相信!”她看到监视器拍下上月11日女童偷清洁工皮夹画面后,赶紧再调阅近期每次加班晚回家日期的监视器画面,发现女童在9月25日拿走其装外币长夹,随即在上月18日报警。
蔡女上月底遇到郑姓住户向他诉苦,才知他家中10多万元金饰也遭窃,郑男想起女童最近常以欲看其5个月大女儿洗澡为由到家探视,于是致电女童家询问,女童父亲坦承女儿至少6次捡到金饰财物带回家。两被害人发现蔡女报案隔天,女童家长还带女童去买2万元iPad,根本变相鼓励小孩偷窃,怒批女童短短2个月内“捡”近50万元金饰,“家长竟不起疑,也太夸张了吧!”
警方指出,女童到派出所接受侦讯时态度很淡定,看不出情绪起伏,只说:“我是好奇才会去偷。”后来她坦承偷窃是为了帮助家计,女童父母到案后更是离谱地表示:“我以为女儿超幸运,多次捡到高额财物与现金。”
蔡、郑两被害人事后逐一清查家中值钱财物,蔡女损失金额约84万元,郑男损失金饰约18万元,两人合计损失近102万元,但女童只承认偷了62万元财物,警方对于金额落差将调查厘清,讯后将女童及其双亲依窃盗罪嫌法办。
女童父亲坦承,女儿日前陆续“捡到”戒指、金饰回家,但他疏于查证物品来源,才将物品变卖支付开销,女童父亲辩称事后才知物品全是偷来。他也抱怨,“我们已还钻戒、外币,有诚意解决,但对方却不断将失窃物品金额提高,实在是难以负担。”
台湾静宜大学社会工作与儿童少年福利学系讲师魏春枝昨闻讯怒批女童父亲:“一派胡言!”孩子短时间内陆续拿回高价财物,不但采信说辞、买iPad犒赏,还将偷来财物兑现花用,真的很诡异!
魏春枝说,10岁到14岁孩子已知偷窃不对,但其道德观模糊、自我控制力弱,若父母发现孩子行为偏差,当下未能及时导正、建立正确道德观,一旦养成偷窃习惯很难戒除,“女童双亲要对女儿行窃,负绝对责任!”
律师廖芳萱指出,女童未满14岁,犯行无刑事责任,但其双亲有利用女儿充当窃盗工具的疑虑,涉触犯“刑法”窃盗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女童双亲亦触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最重处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