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歌仔戏情牵两岸人 闽台名角共演蝴蝶恋(图)(2)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厦门市宣传部副部长林朝晖表示,两岸艺术家携手合作,共同编创、排演《蝴蝶之恋》,在两岸同台巡演,在大陆携手参加国家级艺术盛会并获大奖,首开两岸合作剧目参与国家艺术展演并获大奖的先河,开创了两岸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对厦门构建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20年默契交流 两岸共谱一台戏
走进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负责人朱伟捷正在准备一场大型演出,他的背后摆满了各种荣誉奖状和奖杯。在朱伟捷看来,《蝴蝶之恋》能够搬上舞台,既是两岸歌仔戏多年来深刻交流的结果,也是一种使命。
歌仔戏是我国300多个剧种中,唯一由两岸民众共同创造和培育的剧种。自1987年底台湾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两岸歌仔戏也经历了近20年长短互见、彼此了解的深刻交流。
2006年,“歌仔戏创作艺术节”在台北举行,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和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剧团同时承担了“古戏新诠”的命题创作。互相观摩后,双方惊喜地发现,两岸歌仔戏虽因各自时空环境而存在差异化的艺术发展,但彼此在歌仔戏传承与发展上的责任和理念却极其相似。
激情燃烧起两岸强烈合作的欲望。《蝴蝶之恋》的编剧曾学文说,当时大家就一拍即合,约定共同排演一出戏,“把歌仔戏在两岸,甚至在华人遍及的地方打响”。作为两岸文化交流的前沿,厦门歌仔戏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两岸交流与合作的重任。
起初,专家和两岸学者、歌仔戏同仁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选择一个大家熟悉的题材,有人提议重编传统歌仔戏《山伯英台》。 “老戏新编,解构或反叛,可能会破坏了梁祝在两岸人心中确立的爱情理想,意义也不大”。曾学文冥思苦想,吃饭也不香,终于萌生创意:“何不把两岸一对歌仔戏艺人的爱情和梁祝故事交融一起?”
2007年,曾学文专门为厦门歌仔戏剧团和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团量身打造的《蝴蝶之恋》剧本,在五易其稿后终于完成。几经研讨和交流,2008年双方终于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合作排演新创剧目《蝴蝶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