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性侵女童服刑11年 出狱25天再犯判10年
中新网11月30日电 台湾犯下8起性侵女童案的“问路之狼”张宗华,服刑11年后出狱才25天,又随机性侵小学女童,板桥地方法院昨天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徒刑10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43岁的张宗华过去的犯案手法,都佯称需要帮忙或问路为由,随机搭讪女童带到楼梯间性侵。他从1997年起,3年内性侵、猥亵8名女童,2001年落网,入监服刑11年4月。
他在服刑期间被精神科医师鉴定是“恋童癖”,法院命他接受强制治疗,未料出狱没几天又犯案。
法官调查,今年7月1日服刑期满的张宗华,当月26日傍晚5时许骑机车到中和区,见一名10岁女童和9岁弟弟从安亲班离开,骑车到2童身旁佯称要找东西,请他们姐弟帮忙。
小姐弟不疑有他,跟着张走到一间大门敞开的公寓,叫弟弟在楼下等,把女童带到二楼楼梯间,要求女童靠墙站,脱掉女童内裤性侵时,听到狗叫声担心有人前来,赶紧穿上裤子逃离。
女童回家告诉家长后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隔天依据摩托车车号逮捕张,张供称只用性器磨蹭女童下体,否认性侵。检方声押获准,法官也认定张性侵女童。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