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消防部门负责人贪污案 不法所得逾亿新台币
中新网12月14日电 台北地检署今天说,侦办前台湾消防部门负责人黄季敏案,在12、13日收到消防主管部门前专员罗财全、黄季敏胞兄黄文宙等人分别缴交犯罪所得,共计1771万余元(新台币,下同),加上之前查扣的不法所得款项,总计已超过亿元,目前,黄季敏已被羁押禁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涉案的消防部门前信息室通讯科专员罗财全在12日缴交犯罪所得新台币130万元外,前消防部门负责人黄季敏胞兄黄文宙及厂商王经武则在13日分别各缴交犯罪所得8206000元,3人共计缴交1771.2万元,加上之前查扣的不法所得款项,总计已超过亿元,目前,黄季敏已被羁押禁见。
检方表示,3人认罪并“吐出”犯罪所得,他们坦承依不同标案,再依不同比例“朋分金钱”,这次缴交的钱,约是9个标案的犯罪所得。
检方指出,侦办黄季敏等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至今已查扣黄金近20公斤、新加坡账户汇回台湾的3500万元、现金400多万元、600多万日圆、4万余美元、港币18万余元及其他多种外币、多个银行账户约680万元及不动产的房、地各1笔。
办案人员透露,黄季敏将在12月29日羁押期满,依照目前办案进度,最快在12月中下旬,应可就收贿案件部分侦结。
【编辑: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