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贿选连坐罚款 国民党中常委倡候选人自付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国民党因候选人贿选遭连坐处罚金额高达4000、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党主席马英九日前痛斥是“耻辱的记号”。为洗刷耻辱,国民党中常委李德维后天(19日)将在中常会提案修改提名办法,增列“政党连坐罚款由候选人自付”;由于多数中常委均支持,提案可能通过。
台湾“选举罢免法”规定,政党推荐候选人因“刑法”贿选罪判刑确定者,须处政党50万元至500万元罚锾。李德维说,党提名候选人时都会要求签署“不买票公约”,候选人违约买票毁党名誉,政党还要负担连坐罚款不合理。据了解,国民党组发会也研议修改提名办法,未来候选人贿选须自付政党连坐罚款。
国民党中常委姚江临说,增列政党连坐罚款由当事人付款虽与法律有冲突,但党和提名人有契约行为,候选人若违反契约,应自负责任。许淑华建议,可用保证金方式约束候选人,这样也可避免出事后候选人赖皮不付政党连坐罚款。
不过中常委纪国栋认为,若增列条款由候选人自付政党罚款,会让外界误以为国民党不想负责。
台湾内务部门官员林清淇表示,如果政党要自行处罚候选人,内务部门管不到,但连坐处分的对象就是政党,罚锾仍要由政党缴付。
【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