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法:撤销末期病人维生医疗 最近亲属1人签即可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能够让末期病人终止或撤销原施予的心肺复苏和维生医疗,从必须四代同堂签署同意书,再经由医学伦理委员会通过才能执行,改为只要有签属“意愿书”的末期病人或“最近亲属”一人签署同意书,就可以终止或撤除,避免病患在临终前还要饱受折磨。
提案的国民党“立委”杨玉欣说,现行末期病患不实施心肺复苏术或维生医疗,必须经过四代同堂签同意书,再经由医学伦理委员会通过才能执行,对病患是相当大的折磨,更是资源的浪费。因此这次修法让有签属意愿书的末期病人或最近亲属一人签署同意书,就可以撤除施行心肺复苏术或维生医疗。
杨玉欣并说,依照现行条文,安宁缓和医疗是指为减轻或免除末期病人痛苦,施予缓解性、支持性的医疗照护,或不实施心肺复苏术。会让人误解为安宁缓和医疗就是放弃急救。因此这次修法可以将相关名词做清楚定义,增加末期病患分开选择的多元性。
【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