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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控妻行房要钱求离婚 因举证不足被驳回

2012年12月24日 16: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张姓男子指控妻子行房时要求付钱,又不煮饭,向法院诉请离婚。法院审理认为男子举证不足,驳回离婚之诉。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24日)公布的判决书,张姓男子和妻子林姓女子于2007年结婚,隔年即离婚,2011年两人再度结婚,没多久张姓男子又向彰化地院诉请离婚。

  张姓男子指控妻子要求他每次行房时需支付5000元(新台币,下同),两人同床睡觉时,有时不小心碰到妻子身体,妻子甚至暴力相向。

  张男还说,妻子除了不愿煮饭,还曾拿冷水泼他,偷他皮包的钱。他认为妻子无意维持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准离婚。

  不过,林姓女子向法官表示,丈夫反覆无常,把婚姻当儿戏,动不动就对簿公堂,行房要钱不是事实,且丈夫吃了春药后会以变态方式要求行房,如不从即遭辱骂。

  女子说,她还是关心丈夫,先前丈夫差点中风,她也有尽照顾责任。

  地院法官认为,张姓男子所指举证不足,难以认定夫妻两人感情已无法回复,纵然两人婚姻有破绽,也很难认定林姓女子有较大归责事由,因此驳回张姓男子所提离婚之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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