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消防署长”否认收贿 有逃亡之虞续押禁见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嫌收贿1924万元(新台币,下同),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起诉并求处无期徒刑,昨天(27日)移审台北地院。黄季敏矢口否认收贿,受命法官认为他在侦办期间曾与“消防署”人员异常通联,涉犯重罪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遭押近4月的黄季敏,昨神情淡定。他告诉法官“从羁押禁见至今,我的人格名誉都已是零分”,但身为消防员以救人救灾为念不可能逃亡;退休3年离开台湾20趟,要逃早逃了。
法院昨下午公开抽签分案,最资深金融犯罪专庭中签,由审过张志辉杀人案的审判长陈兴邦、受命法官唐于智、陪席法官林婷立组成合议庭审理。
下午受命法官提讯黄季敏,黄辩称检方指他在“UH1H直升机监控派遣监控系统”等9项采购案中,事先通报胞兄黄文宙等厂商,再以绑标等方 式图利,收40%回扣,声称“所有厂商我都不认识”。还说,他与二哥黄文宙感情一般,只知二哥从事电子药水买卖,根本不知二哥参加“消防署”标案。
法官质疑,庞大现金从何而来?黄季敏则说,他曾今投资股票获利数千万元现金,担心私房钱被太太发现,所以藏在办公室、宿舍和台北 KMALL广场楼上的套房;日后运用私房钱投资黄金存折,加上新加坡买黄金免税,才请二哥帮忙将1950万元汇款到新加坡买黄金存折,是单纯投资。
黄季敏面对泄漏标案信息、绑标等指控,一概回称“‘署长’只管政策,执行面我不清楚”,对标案过程也推称“看不到”、“不知道”,怀疑可能厂商在外以他之名狐假虎威,他绝未干预采购也没有收贿,二哥有没有收钱他也不知道。
法官庭讯后认为,黄季敏犯嫌重大,涉案的儿子黄郁升滞美未归、资产颇丰,决定羁押。